• 青少年书法报移动版

    青少年书法报移动版

文化润疆缔深情(一)|书法名家杨永法向喀什市捐赠《金刚经》手稿

2024/11/14
字号

11月9日,书法名家杨永法向喀什市捐赠其楷书《金刚经》手稿,以实际行动践行“文化润疆”,推动沪喀两地文化交流,增进两地深厚情谊。

此次活动由喀什市政府、上海航天书法家协会主办,喀什市委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融媒体中心、市文旅局和上海永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会承办。

向喀什市捐赠《金刚经》手稿

     当天,喀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晓庆,喀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拜合提亚尔·阿布力子,喀什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万鹏,喀什市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艾力亚尔·阿布都,上海永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会书记冯学泽,上海博物馆文物复制研究所原副所长、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沈亚洲等领导嘉宾,以及喀什市文旅局、上海航天书法家协会、上海永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会等单位相关代表出席了活动。

     捐赠仪式上,喀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拜合提亚尔·阿布力子提到,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与魂,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书法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魅力,传承了中华文明的基因。在喀什市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有幸迎来书法名家杨永法楷书《金刚经》手稿捐赠,不仅让我们欣赏到书法艺术的独特魅力,更能感受到他对南疆喀什这片热土饱含的慷慨奉献情怀。这次捐赠活动是“文化润疆”工程在喀什的一次生动体现,推动着喀什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书法家杨永法说,喀什是一个充满现代气息的历史文化名城,我是第三次来到喀什,这里开放、包容,人民特别热情好客。从2010年起,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文化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近年来,上海还出台了全国首个“文化润疆”五年行动计划。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也希望尽一份“文化润疆”的责任。

     杨永法表示,此次捐赠的《金刚经》手稿是他前后花了2个多月精心书成。《金刚经》是佛教的重要经典,在中国历史上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全文五千多字,杨永法用正楷书写,平均一天书写100-150个字左右。在书写过程中,一笔一划,都是一丝不苟,力求字字体现出唐楷的严谨、颜体的气度,以及魏碑的力度,将《金刚经》中的智慧、庄严与正气表现出来。此次捐赠,旨在为促进沪喀两地的文化交流贡献一份力量,增进两地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希望喀什发展得更快、更好。

     捐赠仪式上,杨永法将《金刚经》手稿(上下册)交到喀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拜合提亚尔·阿布力子手中,喀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晓庆为杨永法颁发捐赠证书。

    据悉,这是继安徽九华山、浙江普陀山、山西五台山、四川峨眉山、浙江雪窦山等中国五大佛教名山捐赠之后,杨永法第八次捐赠经书手稿,通过书法艺术为桥梁,书写佛教经典,助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传播。

    该手稿将会在喀什市莫尔寺遗址保护开发建设建成后长期展示在遗址展馆内。莫尔寺遗址系目前新疆发现最早的佛教遗址之一,始建于公元3世纪前后,是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保护开发建设。

    与此同时,杨永法还捐赠了毛主席诗词、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等五幅书法作品;上海博物馆文物复制研究所原副所长、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沈亚洲也将精心创作的国画作品《和合二仙》和《罗汉图》进行了捐赠。

    据喀什市当地媒体报道,此次捐赠不仅是文化瑰宝的传递,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通过书法艺术的传递,使大家能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文化的多元与统一;通过文化上的交流与交融,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书写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的生动篇章。

    学习、感悟历史和文化的魅力

    捐赠期间,杨永法、沈亚洲、冯学泽一行也参观了神秘而古老的莫尔寺遗址,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历史文化之旅。

    大家怀着崇敬的心情,漫步在遗址之中,古老的佛塔残垣,虽历经风雨侵蚀,却依然透露出昔日的庄严与神圣,大家仔细观察着遗址的每一处细节,从残存的建筑结构中,试图去想象当年莫尔寺的辉煌与繁荣。

    在现场,专业讲解员详细介绍了莫尔寺遗址的历史背景、建筑特色以及文化价值,也让大家对莫尔寺在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地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里曾是佛教文化传播的重要节点,见证了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参观过程中,大家纷纷感慨,无不为遗址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底蕴所触动。探寻历史的足迹,感悟文化的魅力,也让大家更加坚定弘扬中国璀璨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决心。

[责编:贺能忠]

相关文章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青少年书法报” 或“来源:青少年书法报网(www.qsnsfb.cn)”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青少年书法报-青少年书法报网(www.qsnsfb.cn);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青少年书法报”及/或标有“青少年书法报网(www.qsnsfb.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青少年书法报记者XXX摄”或“青少年书法报网(www.qsnsfb.cn)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未注明 “来源:XXX青少年书法报 - 青少年书法报网(www.qsnsfb.cn)”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邮箱:qsnsfb@126.com